既要好上学,也要上好学(解码·教育均衡发展)******
海南2022年新增基础教育学位5.1万余个
既要好上学,也要上好学(解码·教育均衡发展)
本报记者 赵 鹏 曹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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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中学生源回流、薄弱校弯道超车、特色课程丰富多彩……这是海南推进教育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带来的变化。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近年来,海南通过加强基础建设、实施集团化办学等创新改革,实现义务教育提质增效,2022年新增基础教育学位5.1万余个。
走进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的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陵水分校,青春气息扑面而来:课间,孩子们从身边经过,主动停下来打招呼;放学后,学生自发的兴趣表演多姿多彩……
随着民大附中的进入并带动当地教育质量提升,自2018年以来陵水全县“回流”学生超过7000人。民大附中陵水分校的改变,是海南推进落实“既要好上学,也要上好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缩影。据统计,2022年,海南全省新增基础教育学位5.1万余个。
增配套、补短板,增加学位供给
2022年9月4日,海口市滨海九小新埠分校开学。作为新投入使用的一所公立学校,教学楼、行政楼、综合楼、宿舍楼一应俱全,全校共设24个班,可提供超过1000个学位。据统计,仅2022年秋季学期,海口就新增4所公办学校和1所民办高级中学。包括扩建在内,海口市年度净增义务教育公办学位超过8000个。
2020年,海南全面启动自贸港建设。在海口、三亚等人口相对集中的老城区和人口不断涌入的新开发区、重点园区,本身空间资源紧张,而教育需求持续增加,“上学难”问题凸显。如何才能化解?自2017年起,海口启动了“一校两园”“增加学位改扩建”等增配套、补短板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5年来,海口重点在秀英区的西海岸片区、市三十三小周边、海南职工秀英子弟学校周边等学位需求最为迫切的地区,按照“1拆1建大于1”原则,一手抓升级、一手抓整合,不断增加学位有效供给。据统计,过去5年,海口共新增义务教育公办学位4.9万个。
引优质、带薄弱,开展集团化办学
2022年9月13日,海南中学白沙学校揭牌,这也是海南跨区域集团化办学工作的又一标志性成果。位于白沙黎族自治县的白沙中学,曾是全省有名的薄弱校,海南中学则是全省闻名的重点校。此次将白沙中学以委托方式交给海南中学展开教学管理,后者将选派优秀教师与白沙中学的教师团队深度融合,并最终形成一体化办学。
以往,由于地区发展不平衡,海南很多县市基层学校始终困于自身条件而难以发展成长,从而导致教育水平失衡。曾为贫困县的陵水,也面临这样的困窘。改变发生在2013年9月。按照省级示范学校标准建设、以“协议管理、整体委托、自主办学”为模式的民大附中陵水分校正式引入和建成。3年后,该校一、二本上线率达到84%。
以改革创新为驱动,陵水在全省率先推行“县管校聘”制度,对在编教师与临聘教师实行“同工同酬”聘用制;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思路,全县包括幼儿园在内的各学段,广泛推行“核心校+薄弱校(农村校、新建校)”的模式。“由此累计筹措教育投入超过10亿元,全县新增校舍面积17.6万平方米,新增和改造体育运动场馆面积34.3万平方米。”陵水县委常委、副县长莫泉平说。
2022年6月,海南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创建“新优质学校”的工作方案》。根据方案,力争到2025年全省50%的公办中小学纳入集团化管理。自2022年起,海南省教育厅将分批次统筹教育部部属高校附中、省属中学和海口市优质教育资源,跨区域到市县开展集团化办学。其中,首批教育部部属高校附中合作办学项目3个、省内跨区域合作办学项目14个。
稳“双减”、强特色,夯实素质教育
在三亚市水蛟小学,上午9点,300多名学生会准时在操场上共跳椰壳舞。椰壳伴随配乐敲击,发出清脆悦耳的声响,浓郁的海岛风情在校园洋溢;在海口市滨海第九小学的人工智能教室里,孩子们通过编程让“火星车”实现不同功能;在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72名在岗教师根据专业特长开设63门选修课、58个作业班和综合实践活动课;在儋州市白马井镇藤根小学,学校充分发挥特色优势,开展田园德育、乡土文化主题等课后活动……眼下,这些课后服务活动正成为海南实施“双减”后推行“阳光快乐”教育的一大特色。
好上学、上好学,更要让孩子们爱上学。“双减”政策落地以来,海南省义务教育学段制定作业管理办法学校比例、实行作业公示制度学校比例、开展课后服务学校比例和课后服务时间达标学校比例全部达到100%。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也全面建立,惠及学生74.8万名,各级各类城乡学校“校校有特色、生生有特长、人人有发展”的场景正在形成。
据统计,近年来海南建成学校游泳池320个,实现乡镇学校游泳池全覆盖,四年级以上中小学生总体上实现“应学尽学、应会尽会”;建成美育示范学校40所、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85所,扶持琼剧传承特色学校13所;探索打造出田园耕作式、科技推普式、文化传承式和创意生产式等劳动教育特色模式,全省“田园课程”实验学校230多所,涉及7万多名学生。
通过推进集团化办学理念,海南引入大量基础教育优质资源,成立人大附中三亚学校、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清华附中文昌学校等。据统计,直至2022年底,海南累计引进各类优质学校83所,实现市县全覆盖,提供超过16万个优质学位,引领带动区域义务教育质量快速提升。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作者:陈祥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福建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陈荣文(福建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渊源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其中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的重要体现,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等,也一定会在社会治理观中得以体现,并通过成文或不成文的规范形式予以表达,用以规范秩序,成风化俗,引领风尚。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法治观念、法治原则的生成与发展提供了丰富启迪。比如,“法”须“道”统的“道”“法”关系论,为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一首要原则,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提供了有益启迪;“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价值取向提供了历史借鉴;“观俗立法”的法治经验,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明确法治道路应当建立在自己的国情基础上提供了历史智慧;“经国序民,正其制度”的治国方略,为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启示;“法与时转”“治与世宜”的社会治理观,为健全和完善适应实践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了理念启迪;“法立,有犯而必施”和“难于法之必行”的治理经验,为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供了历史依据;“得其法”与“得其人”并重,“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的法治实施思想,为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积蓄全面依法治国重要力量提供了思想基础;“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等正反两方面的强调,为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贡献了治理智慧;“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的治吏思想,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找到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提供了法律文化渊源。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许多思想精华,经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理论支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对我们先人所留下的丰富的法制思想、深厚的法律文化,我们不能妄自菲薄、数典忘祖,而应该挖掘和传承其中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不仅高度重视、积极倡导,而且为我们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树立了光辉典范。在指导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经常引用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经典名句来揭示法治建设的历史底蕴、民族特色和文化血脉。比如,他用“法者,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来宣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本国策;用“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来阐释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重要意义;用“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来揭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反映人民意志、体现人民利益的法治理念的重要性;用“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来强调法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在于法律的实施,在于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律正确实施,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等等。这些精彩用典,生动诠释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之间的渊源关系,赋予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鲜活的当代价值。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在融通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探索成功实践、人类法治文明的思想精华的基础上形成的,成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充分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丰润和滋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思想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法治领域的重要理论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融通结合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法律文化自信,赓续法律文化精神血脉,弘扬法律文化民族品格,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永不褪色的时代价值,结合新时代伟大变革、伟大实践、历史使命和时代要求,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为更好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提供有益历史经验和法治智慧启迪。
加强基础性整理工作,全面系统地梳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起源、发展、流变、实践,对不同时代不同流派的法律思想、法律理念兼收并蓄,理顺传统法律文化的发展脉络,提炼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一脉相承的内在精神,整理好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丰富表达,凝练形成中华民族法律制度、法律思想、法律文化、法律精神的独特标识。
全面系统地对律、令、格、式等成文法源进行收集、整理与分析,对判词、契约、民俗、家规家训、族规族训等司法守法行为规训中的优秀法律文化因子进行挖掘、梳理与拓展,加强对法律文化典籍、文物和历史遗迹的保护和整理,让书写在古籍里、蕴藏在文物中、凝结于遗迹处的优秀法律文化彰显出来、鲜活起来、传承下去。
研究总结中华传统文化之“道统”与古代中国“礼乐政刑”之“治统”的关系,确立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礼法”之治中的重要地位。研究总结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中国古代法制的引领机制,研究总结中国古代法制的整体架构、核心内容、内在逻辑、实施效果,研究总结其成败与得失,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史为鉴、开创未来。
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阐释、宣传上下功夫,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通结合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化为人们日用而不觉的当代法律理念和先进法律意识。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学古而不泥古,破法而不悖法,“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让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永续源头活水,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6版)